安康市图书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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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通讯员 王庭德)7月8日上午,安康市图书馆举办培训会,对《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做出系统安排。

参与《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起草、修改工作的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安康市图书馆长李焕龙对照《条例》原文,逐条释义,做了系统讲解。

安康市图书馆、安康市图书馆学会结合本市实际,就《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对市县公共图书馆系统做了全面部署。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精神。

采用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讲座辅导与体会交流相结合的办法,开展默写、背诵、演讲、答题和征文比赛等活动,把学习引向深入,努力做到人人自觉学习,个个融会贯通。

二是积极宣传,扩大影响。采用墙报、标语、文图展览和活动宣传、会议宣传、新闻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城乡各地开展普法宣传。由本馆负责人带头将《条例》送达市级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业务人员。开展送《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五进”活动,努力提升覆盖面、知晓率,增强全社会知法、用法意识。

三是扎实贯彻,依法兴业。对照《条例》查漏补缺,既检查自身业务不足,又查准保障条件不足;既明确自身对标改进的方法措施,又协助决策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服务保障,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依法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对照《条例》检查执法责任不足,完善运行规章制度,带头用法、执法,保障《条例》全面落地、稳健实施。(安康市图书馆 王庭德)

编辑:张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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