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6月底后 陕西省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华商报

11月6日,在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冯永刚提醒广大市民:陕西省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将于2025年6月底届满,此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冯永刚介绍,电动自行车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中省部署全链条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79起,同比下降50.3%,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整治期间主要做了6方面工作:

解决停放充电难题。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2024年度省级重点民生实事清单,明确陕西省既有小区充电接口与电动自行车按1:3配建,摸排全省19936个小区,整治期间增设充电接口15万余个,全力推动既有小区设施增设工作。

压降居民充电费用。完成接电容量8557千瓦,服务小区647个,覆盖用户17.7万户,节省用户办电成本194万余元。出台《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推动既有小区充电价格执行居民用电标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减收充电设施建设方场地租赁费、降低收入分成,最大限度让利于压降充电服务费。

开展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集中攻坚行动,检查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销售企业5597家次,立案查办违法案件186件,查扣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373辆,罚没75.28万元,有效净化市场、整治非法改装乱象。

推动全省住宅小区加装楼宇电梯智阻系统4.1万套,利用技防手段,遏制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现象。

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老旧蓄电池健康评估指引,指导销售网点免费为群众提供健康评估服务。

出台陕西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办法,引导群众及时淘汰更换超标、使用年限高的电动自行车,消除存量隐患。

冯永刚提醒市民: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将于12月底结束,到期后将不能再享受补贴;我省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将于2025年6月底届满,此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呼吁广大群众根据实际及时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提升所使用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华商报)


编辑: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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