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西安市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报告。
记者获悉,全市共命名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229项,其中列入省级名录123项、列入国家级名录13项(西安鼓乐被列入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共命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85名,其中列入省级名录80名、列入国家级名录9名。
在非遗保护传承阵地建设方面,市非遗博物馆等39个非遗展示、传习场所被命名为“西安非遗传习所”。碑林区、3个镇(街)、3个街区、3个社区分别被命名为省级非遗特色示范县(区)、非遗特色示范镇、非遗特色示范街区、“非遗在社区”示范点。碑林区文化馆、大唐芙蓉园景区等11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在非遗宣传展示方面,利用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节庆假日等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组织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参加文化交流活动;通过传承人进课堂、非遗研学等多种方式,推进非遗进校园,7所中小学被命名为省级非遗教育教学传承基地。
在推进非遗资源融合发展方面,引导、扶持有产业属性和市场发展潜力的非遗项目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进行生产性保护。11个非遗工坊、3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非遗工坊、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永兴坊、白鹿仓等成为非遗进景区的知名场所。坚持“非遗+”“+非遗”,西安鼓乐精心打造唐代宫廷燕乐《鼓》,成功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实践优秀案例。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对全市非遗项目进行梳理,深入挖掘、宣传其蕴含的文化价值;加大非遗项目包装和申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支持传承人设立传习所、工作室,为传承人授徒、传艺、交流提供必要条件,研究制定传承人发展培育计划,通过与院校合作举办非遗传承人、非遗工坊带头人研修班等形式,加大对中青年传承人培养力度,壮大传承人队伍。(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