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西安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一德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6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青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维斌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一兵作的关于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占峰作的关于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住建厅厅长张晓峰作的关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司法厅厅长杨政国作的关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气象局局长罗慧作的关于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水利厅厅长郑维国作的关于水土保持条例、河道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常艳玲作的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鹏敏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曙阳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任免事项等。
在当天的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草案的议案及说明;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水土保持条例、河道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西安市人大关于修改西安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榆林市人大关于修改榆林市地方立法条例、汉中市人大关于修改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咸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安康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郭青、李晓英、樊维斌、杨广亭和秘书长韩一兵出席。
副省长李钧,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省委党校中青班学员旁听会议。
会前,常委会邀请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教授王希鹏作了题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的专题讲座。
(陕西日报 记者 王姿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