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4年陕西高考时间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志愿填报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中的文史类和理工类、职教单招本科志愿。和往年相比,本科一批院校志愿从6个增至12个。
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
其成绩计入外语科目总分
高考统考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职教单招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高考统考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的试题。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听力考试在笔试之前进行,其成绩计入外语科目总分。职教单招文化课考试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命制。
总分相同时
按照语数综外排序
高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查询本人成绩及各科选择题成绩及作答字符串、非选择题成绩及各题得分。
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一同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考生位次,即高考统考文史类与艺术(文)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职教单招考生单独排列位次。总分相同时,高考统考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职教单招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顺序志愿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属并列情况。
高考统考录取共设置5个批次
填报志愿分3个阶段进行
《办法》明确,高考统考录取共设置5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职教单招录取共设置2个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填报志愿分为3个阶段。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中的文史类和理工类、职教单招本科志愿;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本科二批志愿;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职教单招高职(专科)志愿。
考生根据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高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志愿填报。
本科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分为A、B、C三段;艺术类本科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分为优师专项段、本科校考段、本科统考段三段;体育类本科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分为优师专项段、本科段两段;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分段依次设置在高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使用相应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及专业。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合格考生,可填报相应高校及专业。
一本、二本各设12个院校志愿
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办法》明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设置1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8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单列院校代号,分别参加高校所在批次录取。
值得注意的是,和往年相比,本科一批的院校志愿从6个增加到了12个。
《办法》规定,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基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依次分别设置在高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均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包括公安高职(专科)专业、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专业和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分为音乐类(音乐教育)、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9个招考类别或方向,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设置15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其中,音乐类考生可兼报音乐类(音乐教育)和音乐类(音乐表演)2个招考类别,但录取时先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的考生,再录取报考音乐类(音乐教育)的考生。已被音乐类(音乐表演)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音乐类(音乐教育)的录取。
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技术等8个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艺术类专业,在相应普通批次填报志愿及录取,执行相应批次投档录取规则。
除有规定的特殊院校之外
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教育部规定,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作其他限制,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体检,并作为录取依据。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招生计划未完成时
进行志愿征集
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与正式投档相同。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分数、位次要求(不得高于正式投档录取时的最低分数及位次),应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录取时将视各批次录取情况决定是否降分征集志愿。
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志愿号设置为A、B、C、D、E、F……,采用“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按照考生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依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结合高校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依次进行检索,当检索的志愿未满额时即进行投档,投档成功后不再检索考生填报的后续平行志愿。在一轮完整的平行志愿检索投档过程中,每位考生最多只有一次被投出(投档成功)的机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志愿号设置为1、2、3……,采用“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即同一批次考生填报若干按顺序排列的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在第一志愿投档时,凡第一志愿填报相同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投档缺额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如所填报志愿招生计划未满额,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依此类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出现小数时向下取整),高校可在比例内就具体投档数量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因高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1补充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