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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两会将开启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5日召开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3月4日召开
来源:新华社 作者: 时间:2021-03-03

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3月4日(星期四)21时40分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新闻中心消息,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定于3月3日(星期三)15时举行,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将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有效防控疫情,共同维护公共卫生与健康,两场新闻发布会将采用网络视频形式进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网届时进行现场直播。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决定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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