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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西安召开 刘国中主持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 时间:2022-01-18

1月17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西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中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组成人员听取了省政府副省长郭永红作的关于2021年度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文引学作的关于调整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期决定草案的说明。

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龚晓燕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李保存、省政府副秘书长贾锋、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广锁作的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会期的决定。原定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在西安召开的时间不变,会期由4天调整为2天半。

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会后,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对报告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后将对补选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情况予以公告。

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范围和办法。

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程福波辞去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决定会后报请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

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少林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朱峰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琳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韩水岐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三原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决定会后报请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

经表决,任命杨长亚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王建利为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惠进才为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刘曙阳为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在会议完成有关表决事项后,刘国中作了讲话。刘国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好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能,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紧盯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开放、农业农村、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重点任务,找准工作着力点发力点,认真履行职责,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刘国中强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防输入防反弹的任务很重,要不折不扣落实既定工作部署,咬紧牙关、一鼓作气,坚决夺取本轮疫情防控最终胜利。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优势,及时了解反映群众关于疫情防控的意见建议,引导群众支持配合疫情防控,汇聚万众一心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以及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回应人民关切、维护法治统一。要开好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扎实做好报告审议、议案提出、人事选举等各项工作,严肃会纪会风,凝心聚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当天的分组会议上,组成人员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范围和办法、任免事项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姜锋、朱静芝、郭青、梁宏贤、郭大为和秘书长文引学出席会议。

副省长郭永红,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部分厅级干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高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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