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时间:2021-10-09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8日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及,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具体描述为: 1、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2、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3、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4、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5、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6、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编辑:高思佳 |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特别推荐
|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
![]() |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