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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廉颖婷 时间:2021-09-02

  让更多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6部门印发《意见》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这支宝贵人力人才资源作用,促进更多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

  《意见》强调,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既是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扎根干事创业、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提升,有助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有助于推动乡村国防动员能力进一步强化。

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负责人表示,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强调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指出“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要求引导和鼓励包括退役军人在内的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就业,支持乡村发展。今年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其中多次提到退役军人,将退役军人作为乡村振兴人才的重要来源,鼓励他们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在这一背景下,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积极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意见》包括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培育赋能、加强政策支持、优化服务保障,共四部分13条。

  第一部分明确了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创业就业的重点方向,包括到乡村重点产业创业就业、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等,充分发挥退役军人能吃苦、能创新、能领航的突出特质,在适合岗位、领域就业。

  第二部分主要是通过引导参加学历教育、加强涉农类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农业创业培训,提升退役军人相关技能,使其更好参与乡村振兴。

  第三部分对涉及人、钱、地等方面的政策作了梳理和延伸,通过在财税、金融、生产要素等方面给予支持,解决退役军人在乡创业就业的困难。

  第四部分是做好公共服务、提供配套支持、强化宣传表彰,让退役军人在广大农村舞台创业就业时眼里有路、心里有底、身上有劲。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意见》有以下特点:

  一是战略意义大。积极服务党中央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立足退役军人这一人力人才资源,推动乡村人才振兴,从而进一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二是覆盖人群多。涉及全部农村籍退役军人和有志返乡入乡的广大退役军人,人数达上千万。三是涉及部门广。《意见》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就业创业方面会签部门最多的文件,涉及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个部门。四是内容生态全。既关联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精神激励等就业创业工作全链条,也涵盖产业、项目、资金、税收、土地、用电、社保等涉农发展全要素。五是政策有突破。如引导退役军人从事乡村教师、农业经理人、乡镇人民调解员等职业,首次明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等。


编辑:高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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