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90004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 > 国内国际 >

河南公检法联合发文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中新网 作者:韩章云 时间:2021-08-06

  中新社郑州8月6日电 (记者 韩章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6日联合发布通告,表示将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河南省内新冠肺炎疫情再起。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数据,自7月31日至8月5日24时,该省已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2例。

  为支持疫情防控大局,通告提出,对于不听从防疫指挥,扰乱防疫秩序,辱骂、殴打医护人员、防疫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说,任何单位和个人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因故意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行程、伪造、变造、买卖核酸检测报告等瞒报、谎报行为,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风险的,依照有关法律从严惩处。

  对于拒绝配合、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拒不接受强制执行,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确诊的感染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依法给予治安处罚;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还称,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制售假冒伪劣疫情防控产品、利用疫情进行诈骗的,将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就在本月4日,郑州市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故意隐瞒行踪,存在传播新冠肺炎病毒的危害,被郑州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编辑:高思佳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视频
 
特别推荐
 
图片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