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来源:财政部网站 作者: 时间:2020-04-15
财政部4月15日公布《财政部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全文如下: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原题为《财政部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编辑:张瑞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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