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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阅读凸显三大隐忧:内容低质、阅读表浅、抄袭大行其道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董丝雨 吴姗 时间:2017-05-11

日前,在第三届中国数字阅读大会上发布的《2016年度数字阅读白皮书》显示,2016年中国数字阅读用户规模已超过3亿,市场规模达到120亿元左右,增长率达25%。

与此同时,第十四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去年我国成年国民数字化阅读率增长显著,各媒介综合阅读率为79.9%,较2015年79.6%略有提升;数字化阅读方式的接触率为68.2%,较2015年64.0%上升了4.2个百分点。

数字阅读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新宠”,但隐忧也日益凸现:低质文本泛滥,冲击着读者的精神防线和道德底线;阅读形式碎片化,妨碍人们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盗版与剽窃大行其道,作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监管部门与内容提供方需联合发力,给数字阅读营造一个清朗的生存发展空间。

色情暴力钻空子

低质内容粗放生长

打开某在线小说的网页,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充斥着眼球,即便平台有关

键词的审核机制,仍旧被作者通过分隔符、拼音替代等伎俩“钻空子”。

数字阅读潮流势不可挡,但文本低质化乱象不容忽视,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隐患。有些网站过分看重数字阅读背后的商业价值,“吸睛”不择手段,甚至还打法律的“擦边球”,向用户提供淫秽低俗内容。

去年1月—6月,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开展整治行动,对互联网出版的低俗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共有包括网络小说、手机小说在内的1414种淫秽色情和低俗网络文学作品被查处,20家传播淫秽色情文学的网站被关闭,累计删除各类淫秽色情文学网页链接3万余个。

一位网络写手透露,部分数字阅读平台为了争取点击量,要求签约作家从每日更新2000字增加到1万字。如此大的工作量,作者只能以凑字数为主要目的,导致情节离奇怪诞、冗长拖沓,难以保证内容质量。

“我国的数字阅读还处在粗放发展阶段,缺乏有创意的产品和服务意识,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在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杨庆祥看来,数字阅读时代仍然需要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公众进行健康阅读。

打开“三联中读”手机APP,可以看到封面故事、订阅专栏、新闻、一周热门文章等栏目,汇聚了专栏作者、意见领袖、知识红人的作品。这是《三联生活周刊》杂志建立在手机端的数字阅读平台,有用户留言,“文章质量很高,体验不错,值得付费购买”。

“理想中的数字阅读环境应是及时、便捷、互动的,同时能保证思维深度。” 杨庆祥表示,数字阅读不等于低质甚至低俗,不管是纸质时代还是读屏时代,高质量的内容是高质量阅读的基本前提。

中国出版集团副总裁潘俊雄说:“无论阅读载体如何革新,内容提供方始终应遵循‘内容为王’的原则,做有质量的文化传播。”

快浅阅读成主流

碎片如何呈现经典

“平时工作繁忙,只能在上下班的地铁上看看手机文章。有时遇上字多的,没法静心品读,干脆就跳过不看了。”一位网友这样描述自己的手机阅读体验。

根据运营知名网络文学平台的阅文集团此前发布的研究报告,26岁以下年轻人是通过移动端进行数字阅读的“主力军”。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阅读方式,是因为“年轻人拼的就是速度”。

专家指出,这种迅速享有、迅速浏览、最后迅速抛弃的碎片式阅读,割裂了人们思考问题的逻辑性和连续性,不容易形成深度的、系统的知识体系,甚至会让人们丧失通读长篇文章的能力。

美国杜克大学一位文学专业的教师在教学研究中发现,部分高校现代西方小说领域的职业研究者甚至都无法通读《追忆似水年华》和《尤利西斯》这种经典;而前不久对西安3所高校的学生阅读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不足三成的学生基本通过纸质书籍完整阅读过四大名著。

一位大三学生在接受采访时说:“越是严肃读物越要选择纸质书,因为阅读纸质书籍容易让人专心。而iPad等电子终端功能过于繁多,很容易在阅读过程中分心,并不适合阅读大部头的经典作品。”

作为互联网时代诞生的一种全新阅读方式,数字阅读所承载的使命和功能不应该发生改变。内容提供方需要思考如何能以碎片化的方式,为读者提供有价值有营养的内容,从而适应互联网的时代节奏。比如把一部长篇小说切分成数个部分,虽然是以“碎片”形式呈现给读者,但最终也能达到有效阅读的目的。目前已有如Kindle、知乎等数字阅读终端,开始将重心放在给人们提供系统性的、有深度的书籍上。

“数字阅读并非完全与碎片化的浅阅读画等号,这种阅读形式同样适合经典内容”,商务印书馆数字出版中心主任孙述学说。未来数字出版除了在提供精品文本上发力之外,还会将阵地转移到音频、视频等增值服务上。

“写作神器”搅浑水

版权保护亟待跟上

今年4月,某网站被查处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公众提供侵权小说作品2200余部,并通过广告方式非法获利27万余元。

数字阅读拥有广阔的前景,然而未经允许转载、转载不付费等侵权现象始终是阻碍其良性发展的“拦路虎”,亟待整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介绍,按照《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未经允许而转载的行为,涉嫌侵犯原创作品作者的复制权、广播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载而不付费的行为,则涉嫌侵犯原创作品作者的获得报酬权。

此外,采用“复制粘贴”、掐头去尾形成的剽窃类作品,也在各大数字阅读平台上泛滥。某热播剧原作经上百名网友对比,发现该作品涉嫌抄袭200多部小说,甚至有些细节直接照搬,一字未改。

记者在淘宝上搜索“写作软件”发现,只要花几十到几百元,就能买到一款“写作神器”,能从已有的作品中摘抄段落、组合成新的小说。而举证难、胜诉率低的事实,又让原创作者维权之路十分坎坷。

去年9月,掌阅科技、阅文集团等30多家单位成立“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并发布《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自律公约》,指出联盟成员应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尊重网络文学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抵制侵权盗版行为。

国家相关部门也不断出台和完善有关规定,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等,从制度层面为网络作家的合法权利保驾护航。日前,中文在线联合作家周梅森发布了《人民的名义》一书的反盗版声明,并将发现的相关盗版情况向国家版权机关进行举报,对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李俊慧建议:“未来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未经授权网络转载的查处打击力度,尤其是发挥技术手段,快速识别、锁定未经授权的转载发布,及时中断连接或访问,并督促盗版网站、侵权责任人等予以赔偿。同时出版方也需要建立原创内容的保护机制,鼓励网友积极举报侵权剽窃等行为,从而规范数字出版的产业秩序。”

(原题为《数字阅读凸显三大隐忧》)


编辑:惠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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