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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自学考试不会取消 相关法律法规无调整变化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18-01-19

原标题:教育部:自学考试不会取消 相关法律法规无调整变化

中新网1月19日电教育部网站19日刊登答问,就网民关于“2018年国家是否会取消自考”的问题回应称,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均无调整变化,自学考试不会取消。

5月17日,新疆乌鲁木齐市14岁少年吴加百利在狭小的房间里,自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课程。据介绍,吴加百利读小学4年级时退学,闲赋在家的他在看动画片的过程中,学会了日语。从此,吴加百利找到了学习的乐趣,并总结了一套自学的方法。2015年底,吴加百利完成了英语专业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课程,并取得了毕业证书。目前,他正在攻读英语专业本科自学考试课程,已完成大部分科目,正在准备论文答辩。同时他还报考了自学考试法学专业、日语专业本科课程。 刘新摄

资料图:少年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做准备。 刘新摄

教育部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社会全体公民提供高等教育机会,辐射高等教育资源服务,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学考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均无调整变化,自学考试不会取消。专科和本科是自学考试专业的基本层次,没有取消或更改的计划。

教育部透露,自学考试以个人自主选择学习方式为主,不设统一入学考试门槛,报考者可自主报名参加课程考试,考试合格发给单科合格证书,专业设置的所有课程合格后,可颁发学历证书。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组织等工作由省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建议有意报名者向所在省市区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咨询具体办法。自学考试专业设主考学校,由普通高等学校担任。参加自学考试的专业课程学习,可以选择具有高等教育资质的教育机构,多为普通高等学校,具体办法可向所要报考专业的主考学校咨询。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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