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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重拳整治养老行业“保健”乱象 虚假宣传将被严惩

来源:北青网 作者:蒋若静 赵新培 时间:2019-03-21

3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印发《北京市整治养老行业“保健”市场乱象,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拳出击,明确了养老行业“保健”乱象的具体整治范围、内容和具体措施,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及欺诈老人等各类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老年人常用保健食品

《方案》提出将重点针对四个类别进行整治。

首先是夸大产品效果和功效,特别是声称可以辅助缓解病痛、提高活动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具有降血糖、降血脂、降血压和改善睡眠、增加免疫力、增加骨密度、促进消化、通便等辅助功效的产品,其中老年人常用的保健食品作为重点检查类别。其次是假借介绍保险产品名义,向老年人推销基金、信托、第三方理财、P2P网络借贷、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本高收益”引诱老年人出资购买等行为。此外,超出经营范围违规经营售卖医疗器械、医疗用品的行为,以及其他损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如“以房养老”诈骗、出售或泄露老年人信息及隐私等等,都将纳入重点整治范围。

《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以大型社区、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的街道(乡镇)、村居为重点区域,以服务对象为老年人、从事养老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作为整治重点场所,尤其是具备开办讲座条件的经营性场所或活动场站。

虚假宣传将被严惩

《方案》提出,各级民政部门将以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夸大等突出问题,以诱导、免费体验、举办会议、健康讲座、专家义诊、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销售保健品的行为为重点检查内容。

上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损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冒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宣传治疗功能产品、违法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以“会议营销”、“有奖促销”和“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以专家、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行为;以老年人为目标违规售卖保险理财产品的行为;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老人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医疗器械、体验式非法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检查台账拉网式排查

《方案》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检查计划,确保做到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对经营单位认真排查,对不具备经营资质、售卖含有虚假宣传功效保健品产品等违规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还要建立检查台账,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

文/本报记者 蒋若静 赵新培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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