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1120190004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书画 > 展览资讯 >
当代人怎样才能理性认识和发扬中国书法文化传统

陕西元博书法美学研究院举办第三届书法美学沙龙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倪尧 时间:2021-03-14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全媒体记者 倪尧)3月12日下午,陕西元博书法美学研究院在西安大明宫唐少阳文化研究院举行第三届书法美学沙龙,这也是2021年书院所举行的首场美学沙龙。陕西元博书法美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晓安担任学术主持,院长李元博、副院长林俊,书法文化界专家周伯衍、康小强、贾占强、徐伟聪、支建、罗建华、刘信良等参加研讨。

本场沙龙围绕“当代人怎样理性认识和发扬中国书法文化传统”这一话题展开研讨:书法是中国古代士文人的发明创造,而现在很多写书法的人既不是“士”,缺乏相应的社会洞察力;又不是专业学者,传统文化功底不足,那么当代人究竟能不能继承和光大优秀中华书法文化传统呢?

与会专家积极发言、各抒己见,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热烈研讨,就讨论主题达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当代人有能力继承和发扬中国书法文化传统,但仍有不足,需要客观地认识问题和付出现实努力。

与会专家认为,当天研讨的核心问题在于两点。

第一,客观的认识问题,即书法的创造主体是古代的士文人。其具有三个特点:一,认识汉字并有较深传统文化素养;二,有儒雅风格(士的品格)、高尚境界;三,能下功夫迈过书法技术门槛。

第二,士文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当代人亟待从古代士文人身上找出今人学习书法所缺失的重要素质。一是需要学习传统书法艺术中所蕴含的“文气”;二是需要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技术训练则可退居其次。

当今书坛鱼龙混杂,粗、俗、恶泛滥成灾。当代人不会、也不可以是古代的士文人,但只要找准方向、找到方法,就一定能够把书法艺术推向前进。

 

【沙龙研讨简录】

书法是中国古代士文人的发明创造,而现在很多写书法的人既不是“士”,缺乏相应的社会洞察力;又不是专业学者,传统文化功底不足,那么当代人究竟能不能继承和光大优秀中华书法文化传统呢?

答案是:一定能,但仍有不足,需要客观地认识问题和付出现实努力。

这个问题,其实是作为书法主体的基本素质问题讨论。因为,书法这一艺术形式的创造主体是有文字以来的古代士文人(既是士又是文人的人),这是历史事实,从传说的仓颉造字时仓颉、后来发明大篆、籀书的史籀、小篆的李斯、隶书的程邈、今隶(楷书)的钟繇、草书的张芝、行书的刘德升(史料中唯一一个没有显示官职的人)以及后来的王羲之、孙过庭、颜真卿、苏东坡,这样一个系列,都是清一色的士文人(尽管古代的士文人并不都是书法家,但书法家却无一例外都是士文人)。这个无可辨驳的事实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而且必须正确认识的问题,这个就是我们现在正在讨论的问题。

当然,之后事情有了一些变化,一些没有做官或者不以做官为主业的文化学者成为书法的旗手和主体,如林散之、启功、卫俊秀等等。这又告诉我们了什么呢?说明的仍然是书法主体——人的素质问题。

要系统的解答这一问题,大家一致认为,我们首先得弄清楚士文人创造书法艺术的客观历史条件。

一是书法是书写汉文字的艺术,而上古、中古时期,识字有文化的人整体上出自贵族富人家庭,而且数量很少,而书法只有识文撰字的后来当了官的人,才有可能有文字书写的体验和实践,所以,书法家也就只能从他们中产生,不可能从不识字、没文化(绝大多数)的人群中产生。这是客观的历史情况,尽管这个时期达上千年之久,可相对于人类的整个历史,尤其是今后漫长的历史时间而言,仍然是并不太长的历史阶段,而且是仅作为只有极少数人识文撰字这么一个特殊。象现在一样,大多数人识字有文化才是一个较长或很长的这个阶段。而已经开始的这个新的历史阶段,无疑是只有当官人识字有文化的那么个历史阶段终结。这等于是说,随着社会发展文化普及,后来有文化识字的人不当官照样能够从事书法艺术或进行书法艺术创造活动。显然,在这里,识字有文化人的书写是从事书法艺术的必要条件,而未必一定非当官不可。也就是说,做官的人虽然对社会有比一般人更开阔更深刻的见识,但书法未必一定非要是当官。此前说的林散之、启功、卫俊秀等就是例子。

二是旧日写书法的士大夫几乎都认为,书法是小道、闲事。杨雄就说过,“书法小道,壮夫不为”之类的话。即使很多有名的古代书法家,也都把书法当作“余事”“闲事”。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如何从中引出对我们有益的认识,这是我们讨论这种现象的重要性所在。我们先来说明一个情况:文字替代结绳,人类(中华民族文明)向前跨进了一大步。尤其是秦以后,儒家思想占了统治地位,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成为掌握文字的有文化人的人生理想,读书——做官——治国(尽忠,是头一等的大事),与之相比,“溺思毫厘”的书法当然是职责之外的“余事”,是案牍劳形之后的“闲事”了。但这并不等于士文人否定书法艺术的重要性,而是在说书法与当官、个人爱好和本职工作比较次序的先后。由此可见,尽管也有象李世民那样的国君对书法美产生了如醉如痴的欣赏,而绝大多数的士士夫依然将其视为“余事”“闲事”便不足为怪。这也说明,那个时候的人,对书法远不象现在这么在意,这样重视,这样拼争的不亦乐乎。这种书法是“闲事”“余事”时中蕴含着一个特别可贵的东西:家囯情怀。这种贯注于“闲事”“余事”的书法之中,形成我们后人对书法美中的那种所谓的儒雅之风。这正是我们需要特别注意而且应该作为书法风格保持的一个特点。这就是士文人的境界和格调,更明确地讲,就是儒家文化的儒雅之风,这标志着书法文化有一种极其高雅的属性。尽管今天的书者大都不再是旧日的士文人,即使现在既当官又有文化的人,也都与旧日的士文人不是同一概念。这一方面的讨论,给书法立了一个门槛,即就是发源于古代士文人的书法继承必须有以相当的客观认识能力的精神意蕴和儒雅不俗的艺术格调,其次才是技术能力的娴熟和醒悟。而那些“江湖派”的杂耍之类则完全是对书法艺术的践踏与破坏。但需要明白的是,“江湖派”的出现,恰恰就是因为没有士的儒雅,没有传统文化的功力的支撑,故而不懂得书法有法,且必须从“入古”“出古”而来,于是便异想天开,我行我素的“江湖”起来了。所以,“冮湖派”的做法,不可能继承和发扬书法传统的。

以上两点,是讨论中大家对古代士文人创造书法客观历史条件的认识。从这个认识中,大家对创造书法艺术主体人的素质得到几点启示:一是书法是有认识汉字的并有较深传统文化素养的人的事;二是书法是有儒雅风格(士的品格)、高尚境界的人的事;三是书法是能下功夫迈过书法技术门槛的人的事。鉴于此,大家一致认为,只要具备了这三点,虽然我们不是过去的士文人,但我们完全应该也能够继承和发扬书法传统,开创新时代的书法新局面。

随后,大家比较了我们现在人与创造书法艺术的古代士文人不足和长处。

大家认为,在如何看待古今的问题上,历来有两种极端,一是厚古薄今,另一是厚今薄古。大家认为正确的认识方法应该是用具体分析的方法,实事求是,但历史发展总的趋势是向前的、不断进步的。

根据上面的前提,大家先对古今的情况做个宏观的简要比较。一是从人口和有文化的人看,现在明显优于过去。一个是古今人口的差异(过去几千万与现在十几亿的差别,建囯初不过四亿);另一个是识字有文化的人的数量差别(古代人口少,而识字有文化的人比例又很小,建国初四亿人中,百分之九十多不识字,故而发生过全国性的扫盲运动,教人们认字)。这是一。二是学书者众,优于古时。过去士文人写书法是“闲事”“余事”,而且还是只在士文人中的极少数进行,可今天人们普遍认得字且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为书之众,前所未有,而且还不少专职的,学校的、书协的、民间的,仅中国书协会员就有一、两万人,加上省、市两级至少十几万、几十万。三是信息发达,学习条件明显优于古时,当代人不仅可以看到古代的所有经典名帖名碑,而且通过网络、报刊、书展,书家之间各种书法交流广泛而畅通,对当代书法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信息资源。四是今人对书法的艺术意识显著增强,各类书法理论研究显著加强,古之与今,不可同日而语。就这四点而言,当代的书法一定能够有一个大的发展。

大家认为,今天提出的题目,一是客观的认识问题,即书法的创造主体是古代的士文人;二是士文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我们谁都不可以成为古代的士文人,即使是既与当官又是学者的人,也不会再成为古代的士文人,所以,我们所真正要做的是从古代的士文人身上查找我们当代学习书法的人必不可少的素质缺失:一是书法是艺术,但这种艺术与其他艺术的一个基本的区别在于它的汉语文字性质,即士文人的儒雅气象和格调(士文人气、从某种意义上是士的那种独有贵族气一一文气),这也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它就象是从书法的胚胎里带来的,是一种DNA基因,绝对不能丢失,丢失了书法也就不成为书法艺术了。另一个是,我们现在绝大多数书家虽然都认识字,而且有一定文化素养,但就目前看,传统文化的根基并不深厚,而书法非常需要优秀的传统文化滋养。其实书法不单是书出来的,还是用传统文化和精神滋养出来的;滋养在这里是第一位,而写包括技术训练则是第二位的。儒雅的气象和格调(贵族气)从哪里来,从优秀的传统文化修养中来。现在书法一切粗、俗、恶的东西之所以泛滥成灾原因就在这里。所以,大家认为我们当代人虽然不会也不可以是古代的士文人,但我们应该也一定能够把书法推向前进。

 

编辑:高思佳

 
 
文化艺术报客户端下载
 
视频
 
特别推荐
 
图片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联系我们| 招聘启事| 陕西不良信息举报|
主管主办:陕西人民出版社 版权所有:文化艺术报 联系:whysbbjb@126.com
电话:029-89370002 法律顾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晓云 刘昕雨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大厦A座7层
陕公网安备 61011302001015号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文化艺术网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029-893700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1120190004
陕ICP备16011134号-1
Copyright 2012-2019 文化艺术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