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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将施行

来源: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 作者: 时间:2021-02-24

文化艺术网-文化艺术报讯 据悉,《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简称《规定》)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将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保证立法质量,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效率。
  《规定》共7章27条,从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和备案,解释、修改和废止等环节对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作出安排。《规定》调整的立法范围包括: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根据全国人大、国务院授权或者委托,起草、修改法律、行政法规草案,以及提出相关立法建议;起草、解释、修改、废止部门规章;审议文物方面的立法。
  《规定》突出强化四方面,即突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强化年度立法计划的刚性约束,强化规范立法程序,强化立法后评估和执法检查。
  根据《规定》,立法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全过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内容和程序符合宪法和上位法规定;切实保障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规定义务的同时明确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职权的同时明确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立法,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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