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印发通知,支持各地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以传统工艺为重点,依托各类非遗项目,设立一批特色鲜明、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帮助贫困人口学习传统技艺,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
通知明确,以传统工艺为重点,依托各类非遗项目,支持国家级贫困县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下称非遗工坊),帮助贫困人口学习传统技艺,提高内生动力,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应当依托一项或几项覆盖面广、从业人员多、适于带动就业、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优先支持依托列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建设非遗工坊;有建设、运营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牵头企业、合作社或带头人;有建设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必要场地和水电等基础条件;能够有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参与就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数量标准,按当地扶贫车间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资源情况,明确项目抓手;设立非遗工坊,广泛吸纳就业;开展传统工艺技能培训;培育扶持非遗扶贫带头人;发展提升传统工艺产品;扩大传统工艺产品销售渠道;开展媒体传播,扩大社会影响;加强成效跟踪和动态管理。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以传统工艺为重点,重点选取面广量大、从业人员较多、适于带动就业、有市场潜力的传统工艺项目,开展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利用非遗保护设施、传统工艺传习所、文化设施、闲置场所及企业厂房等改建或扩建一批非遗工坊。已建成并符合条件纳入非遗工坊范围。依托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以非遗工坊为重点,开展针对国家级贫困县的整建制培训。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带动作用和参与积极性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培学员参与深度研培及交流、展示、传播等各项活动,提高保护传承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引入高校、企业和行业组织等相关资源,帮助非遗工坊发展提升传统工艺产品。支持各地组织设计师、专家、相关高校教师、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到非遗工坊所在地开展讲习、交流、研讨等各类活动,帮助非遗工坊对传统工艺产品进行再设计和改造提升。探索将非遗工坊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传统工艺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并支持各新闻媒体设立专题、专栏、频道等,开展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主题传播。鼓励在助力精准扶贫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建立健全非遗工坊长效工作机制。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协作,统筹力量;加大扶持,加强保障。
非遗助力精准扶贫是文化和旅游扶贫的重要举措。2018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了第一批10个“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数字显示,一年以来,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积极响应,全国393个国家级贫困县和150个省级贫困县已开展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全国共设立非遗工坊2310个,带动46.38万人参与就业,带动2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据了解,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将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编辑: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