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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建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运行机制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国家重大战略

来源:文旅部 作者: 时间:2020-01-10

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印发通知,支持各地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以传统工艺为重点,依托各类非遗项目,设立一批特色鲜明、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帮助贫困人口学习传统技艺,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 
  通知明确,以传统工艺为重点,依托各类非遗项目,支持国家级贫困县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下称非遗工坊),帮助贫困人口学习传统技艺,提高内生动力,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应当依托一项或几项覆盖面广、从业人员多、适于带动就业、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优先支持依托列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建设非遗工坊;有建设、运营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牵头企业、合作社或带头人;有建设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必要场地和水电等基础条件;能够有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参与就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数量标准,按当地扶贫车间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资源情况,明确项目抓手;设立非遗工坊,广泛吸纳就业;开展传统工艺技能培训;培育扶持非遗扶贫带头人;发展提升传统工艺产品;扩大传统工艺产品销售渠道;开展媒体传播,扩大社会影响;加强成效跟踪和动态管理。 
  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以传统工艺为重点,重点选取面广量大、从业人员较多、适于带动就业、有市场潜力的传统工艺项目,开展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利用非遗保护设施、传统工艺传习所、文化设施、闲置场所及企业厂房等改建或扩建一批非遗工坊。已建成并符合条件纳入非遗工坊范围。依托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以非遗工坊为重点,开展针对国家级贫困县的整建制培训。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带动作用和参与积极性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培学员参与深度研培及交流、展示、传播等各项活动,提高保护传承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引入高校、企业和行业组织等相关资源,帮助非遗工坊发展提升传统工艺产品。支持各地组织设计师、专家、相关高校教师、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到非遗工坊所在地开展讲习、交流、研讨等各类活动,帮助非遗工坊对传统工艺产品进行再设计和改造提升。探索将非遗工坊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传统工艺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并支持各新闻媒体设立专题、专栏、频道等,开展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主题传播。鼓励在助力精准扶贫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建立健全非遗工坊长效工作机制。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协作,统筹力量;加大扶持,加强保障。 
  非遗助力精准扶贫是文化和旅游扶贫的重要举措。2018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了第一批10个“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区,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数字显示,一年以来,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积极响应,全国393个国家级贫困县和150个省级贫困县已开展非遗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全国共设立非遗工坊2310个,带动46.38万人参与就业,带动2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据了解,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将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和运行机制,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覆盖人群,促进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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