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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月底前须完成确认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 时间:2020-12-18

近日,个人所得税APP显示,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须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如果12月31日前纳税人未进行确认,个税扣缴系统将默认纳税人延续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据了解,2021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仍为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6项。纳税人可下载最新版本的“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热点专题“开始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啦”,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分项填报。或者WEB端等渠道填报、确认相关扣除信息。

据了解,有4种情况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包括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如: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房租和房贷需替换扣除,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者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如果扣除项目与之前无变化,可选择快捷操作:选择扣除年度2021年,一键带入,如有变动,还可以点击修改,然后一键确认完成该项操作。在填写完成后,如果想要查看自己的填报信息,可以在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按照年份对自己已经填报的信息进行查询。


编辑:慕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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