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责任将实行强制保险 死亡赔偿金不低于50万 来源:华商报 作者: 时间:2020-10-19
人的一生免不了要与各种疫苗打交道,不仅是儿童必须要接种的卡介苗、百白破等疫苗,成年人在不同状况下也需要接种流感疫苗、乙肝疫苗、狂犬病疫苗、HPV疫苗等护佑健康,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态势下,新冠肺炎疫苗的研发上市也一直是一个热点话题。 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同时,疫苗安全也一直是民众关注的焦点。10月12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国家卫健委、银保监会组织起草《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实施后,我国将再增加一个强制险种。 政策推动 疫苗责任险将成行业必需品 疫苗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健康,中国也以单独立法的形式对疫苗实施了最严格的管理制度。2019年12月1日,我国首部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开始施行。《疫苗管理法》除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进行了详细规范外,其中第68条还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未按规定投保者最高将被罚200万元。此次《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的定义、适用范围以及责任限额,能够更大程度上落实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责任,保障受种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疫苗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以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此次起草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疫苗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本办法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在保险责任范围上,《征求意见稿》明确: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责任为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伤残、死亡的,依法应当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征求意见稿》规定,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最低责任限额,即死亡赔偿金每人不低于50万元,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确定。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疫苗责任强制保险费率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疫苗行业协会,拟定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基准费率。根据被保险人信用监管等级等情况实行浮动费率。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认为,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的实行代表着疫苗造成人身伤残死亡时多了一层可信赖的经济保障,疫苗质量和安全问题多了一个有分量的监督主体。有保险行业专家表示,根据近年国内疫苗接种需求进行初步测算,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后,行业增量保费市场大约在数亿元左右。 个人购买儿童疫苗险免责条款须关注 不同于因疫苗质量问题导致的不良后果,即使合格的疫苗,由于个人体质问题也可能发生一些过敏或者其他不良反应,其中包括一般反应、异常反应及偶合症等。多家保险公司也早已推出疫苗险来应对疫苗接种风险。 某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保险代理人对记者表示,保险公司针对疫苗接种风险也上市了不同的保险产品,主要的保障对象是儿童,既有包括在综合医疗险及意外险等险种中的附加疫苗预防接种保障条款,也有针对儿童疫苗接种安全推出的专属险种。“但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儿童疫苗险产品还属于小众保险,消费者的认知程度并不高”。 据华商报记者了解,目前多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针对儿童疫苗接种的个人商业保险。以某款在售儿童预防接种保险产品为例,该产品承保对象为“出生满30天-12周岁身体健康的儿童”,保障期限为一年,包含意外伤害、疾病身故和医疗费用三种责任,保障因疫苗接种事故及异常反应带来的医疗、残疾、身故责任风险。其中医疗费用最高保额2万元,意外伤害和疾病身故最高保额为20万元,年保费为50元。 上述保险代理人同时需提醒家长注意,购买疫苗类保险时应注意投保条件和免责范围,有的产品将疫苗接种后的“一般反应”及“偶合发病”“接种事故”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还有的产品仅对一类疫苗提供保障;“因疫苗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害或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疫苗”也属于责任免除范围。“疫苗专属保险虽然价格低,但提供的保障范围有限,建议家长在给孩子配置保险产品时,应优先考虑‘重疾+医疗+意外’的配置组合,为孩子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保障。” 编辑:慕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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